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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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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张海文继本月非法抓扣香港民间“保钓人士”之后,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又出了一系列的“新招”。其一,日本政界开始在钓鱼岛问题上玩弄文字游戏。2012年8月24日,日本首相野田佳彦在参议院预算委员会上发言称,日本对“尖阁列岛”(即中国的钓鱼岛)实行的是“有效控制”。随后,日本外务大臣玄叶光一郎在众议院预算委员会上称,使用“实效统治”一词,容易让外界联想到“存在领土纠纷”,而改用“有效控制”,则可显示“尖阁列岛”是日本“固有领土”。其二,日本国会参议院全体会议29日表决通过《海上保安厅法》修正案,赋予海上保安官对“非法”登上日本离岛人员实施逮捕的权限,其目的是加强对钓鱼岛的控制。日本此举正好应了一句俗话“此地无银三百两”,不证自明地揭示其心虚,即日本政府很清楚地知道,迄今为止,他们侵占中国领土钓鱼岛的行为是非法的,不具有国际法效力。因此,他们才需要如此煞费苦心地妄图造成“实际控制”钓鱼岛的既成事实。从法理上看,日本至今尚未能达到“实际控制”钓鱼岛的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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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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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 2012-08-28 08:02By Zhang Haiwen ( China Daily)As an outsider, the United States has pressured China from time to time to negotiate with some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members on a legally binding code of conduct in the South China Sea. This month, the US even issued a press statement criticizing China for upgrading the administrative level of Sansha city. Besides, the US has urged countries involved in the South China Sea 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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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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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简称“委员会”)负责审议沿海国提交的划定其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信息资料,并以“建议”的方式对沿海国划界案给出审议结论。委员会关于划界案的“建议”全文只递交给划界案的提交国和联合国秘书长。为了让外界了解委员会所做出的建议,委员会在其网站公布划界案建议的摘要(以下简称“建议摘要”)。 6月3日,委员会公布了日本划界案建议摘要。日本外务省再一次罔顾事实,对委员会建议进行移花接木式的解读,谎称委员会建议认可了冲之鸟礁作为划定大陆架的基点的法律地位。事实上,日本划界案建议摘要描述的事实非常清楚:委员会对冲之鸟礁的法律地位不持立场,对以冲之鸟礁为基点主张的外大陆架不采取行动。 一、委员会关于KPR区块结论 委员会关于划界案的建议摘要已经形成了基本固定的模式。建议摘要一般分为六部分内容,依次分别是“基本情况”、“划界案的组成部分”、 “划界案审议的基本原则”、“各区块的建议”、“图件”和“附件”。其中,前四部分内容一般使用格式化的语言描述,且各建议摘要的这几部分内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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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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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架界限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立的机构,与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海底管理局一起并称为《公约》三大机构。委员会负责对沿海国所划定的外大陆架外部界限是否具有充分的科学技术和法律依据进行审议,然后以“建议”的方式对沿海国提交的外大陆架主张做出认可、部分认可或否定的决定,沿海国应依据该建议划定其大陆架外部界限。根据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委员会下设小组委员会负责具体审议划界案并撰写建议草案,委员会全体会议负责讨论、修改建议草案,并通过最终建议。《议事规则》同时要求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小组委员会的会议应以“非公开方式举行”,这对外界了解委员会的工作构成较大限制。为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其工作的透明度,委员会开辟了两条渠道供外界了解其工作,包括:(1)每一届委员全体会议之后,委员会主席都会对外发布“关于委员会的工作进展的主席的说明”,向外界简要通报该届全体会议上委员会讨论问题的情况和取得的主要结论;(2)考虑到委员会关于划界案的建议只递交给划界案的提交国和联合国秘书长,为了让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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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专家从法理和历史角度证实钓鱼岛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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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拍台官方舰艇护航保钓船与日舰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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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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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 疏震娅据越南政府官方网站消息,2012年5月21日开幕的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三次会议于近日闭幕。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越南海洋法》。该法内容涉及中国西沙和南沙群岛,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一、《越南海洋法》立法概况 越南制定海洋法的立法构想酝酿已久,早在1998年就已列入越南国会的立法计划。2007年1月,越共决议通过“2020年越南海洋战略”,旨在到2020年建设成“海洋强国”。这部《越南海洋法》的正式出台,是越南加紧推进既定海上战略的重要步骤和必然结果。 《越南海洋法》是一部综合性、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在以往越南海洋立法基础上对保卫其主权和海洋权益做出更为系统的规定,还着重对发展海洋经济、加强海洋管理和保护等做出全面规定。 该法核心内容包括:第一,明确该法的适用范围包括越南主张的各种管辖海域、各岛屿、黄沙群岛(即中国西沙群岛)和长沙群岛(即中国南沙群岛)及其他群岛,强调“发挥越南全民族的力量,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保卫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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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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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岛全貌 ■郑苗壮黄岩岛具有优越的自然条件、丰富的自然资源、重要的战略意义,是中国最早发现的,在元朝时就已经被纳入中国的疆域范围内,历朝历代中国政府持续地对黄岩岛实施管辖,完全符合国际法领土取得规则等要求。黄岩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天然的避风良港黄岩岛(曾名民主礁),位于中沙群岛最东处(北纬15°06′~15°14′,东经117°43′~117°51′),西距中沙环礁300公里、西沙永兴岛560公里,北距东沙群岛600公里、中国大陆海岸820公里,南距南沙太平岛630公里,东距菲律宾吕宋岛220公里。从海洋地质角度看,黄岩岛环礁是在第三纪后期形成的南海东部南北向海岭,其顶部形成高出海面的火山峰。在漫长的海底构造运动过程中,造礁珊瑚逐渐地在平顶山顶部繁殖形成珊瑚环礁。黄岩岛环礁外形近似等腰直角三角形,腰长13公里,周长约46公里,面积130平方公里。黄岩岛环礁外围陡峭,环礁以东是南海水深最深的地区之一——马尼拉海沟,最深处达5377米。从海底地形地貌看,马尼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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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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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10日,因菲律宾军舰袭扰在黄岩岛潟湖内正常作业的中国渔船渔民,中国海监船及时赶赴现场成功阻止和解救。菲律宾不仅不认错撤离,反而不断抛出各种说法,制造事端,不断加剧紧张局势。菲律宾宣称坚持与中国的对峙是为了维护对黄岩岛的“领土主权”。然而,仔细检视菲律宾对黄岩岛主权的所谓法理依据,可以清楚地看出菲律宾主张的非法性。
一、菲律宾的非法主张及其所谓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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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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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颖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今年4月10日以来,菲律宾军舰无理袭扰中国渔船渔民,引发两国舰船持续对峙,黄岩岛事态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焦点。黄岩岛是我中沙群岛组成部分,是该海域唯一出露水面的岛礁。中国最早发现黄岩岛,并通过先占和持续的管辖取得了领土主权。中国对此拥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一、中国通过最早发现和先占无主地,合法地取得了对黄岩岛的领土主权中国人最早发现作为无主地的黄岩岛。据考证,早在1279年,中国元朝政府派天文学家、同知太史院事郭守敬在全国进行“四海测验”时,南海的测点就在黄岩岛。郭守敬作为掌管天文历法的官员,其测量行为是政府行为,测量目的是统一当时疆域内的历法。从时际法角度看,公元13世纪,元朝朝廷对于作为无主地的黄岩岛进行发现和管辖,足以构成先占,有效地取得黄岩岛的领土主权,完全符合国际法的领土取得规则。相比之下,菲律宾方面宣称,在西班牙殖民时期(16世纪)已将黄岩岛海域作为传统的捕鱼区和作为恶劣天气时的避难点。菲律宾提出的这个时间比中国对黄岩岛的发现和先占晚了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