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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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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0至11日,由自然资源部和北极圈论坛共同主办的北极圈论坛中国分论坛在上海举行。论坛以“中国与北极”为主题,围绕冰上丝绸之路、科学与创新、运输与投资、可持续发展、海洋、能源、治理等议题展开深入探讨与交流。来自中国、冰岛、美国、加拿大、欧盟、挪威、瑞典、波兰、日本、韩国、印度等北极国家和域外国家北极大使、驻华外交官、国内外专家学者、企业家和北极土著人组织代表约500人参加了此次论坛。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邀请日本海洋政策研究所联合举办了第九分组会议“北极治理和海洋合作”。本次会议由张海文所长和角南笃(Atsushi Sunami)所长共同主持。本分组会议共有八位报告人,分别来自中国、日本、美国、加拿大和芬兰。中外专家发言内容包括:中国的北极政策与实践、加拿大北极政策、北极土著的联合管理体系、日本和中国在北极科学合作前景、《预防中北冰洋不管制公海渔业协定》拘束力、《极地水域船舶航行安全规则》实施及北极航行经验、极地航运安全规则给中国带来的挑战、俄美中三国在北极地缘政治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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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
10
2019年4月2日,王芳研究员参加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中心的“海洋调查机构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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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
10
3月31日,王芳研究员参加自然资源学会举办的“自然资源分类与管理”领域热点问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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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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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4日,王芳研究员承担东海分局处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班(第一期)授课任务,主题报告:海洋强国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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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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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28日,第4届南海合作与发展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与会专家围绕“构建蓝色伙伴关系、促进南海合作与发展”主题,从闭海和半闭海合作、资源共同开发、生态环境保护、航行自由、“南海行为准则”磋商、南海合作机制构建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研讨。 该研讨会由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简称战略所)和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简称边海院)联合主办,战略所所长张海文主持会议,外交部和原国家海洋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边海院院长余敏友在开幕式上致辞。来自东南亚国家、英国以及中国大陆和台湾的专家学者、相关主管部门代表共70多人参加会议。本报摘编了部分专家学者发言,与读者分享。 易先良 外交部边界与海洋事务司司长 南海是典型的半闭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闭海和半闭海沿岸国在行使和履行公约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时应互相合作。在南海问题上,坚持同东盟国家一道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积极推动南海务实合作和共同开发,谋求实现共赢,是中国坚定不移的政策选择。 密晨曦 海洋发展战略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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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
15
女职工合影留念3 月 8 日,战略所工会组织女职工前往北京园博园参观游览,共同度过一个健康、温馨、轻松、快乐的三八妇女节。期间,组织女职工参观了著名的中国园林博物馆。博物馆内陈列着出土的青铜器、祭天的法器、明清时期园林的微观模型,向来者展示着中华园林繁盛的印迹。女职工们认真观看展厅内的壁画和注解,学习了中国园林文化的从起源到集盛的发展过程。通过活动,不仅使女职工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放松心情、走进自然、感受中华园林文化,同时也促进了职工间交流,增强了集体的凝聚力,让大家以更加饱满的热情迎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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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
01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的总动员,明确指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从建设海洋强国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辩证关系来看,海洋强国梦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有机组成部分。 陆海复合是中国地缘政治现实最大的特点。中国位居世界最大的大陆—欧亚大陆的东部沿岸,濒临世界最大的海洋—太平洋的西侧。中外历史皆证明,对于一个沿海国来说,国家的兴衰与海洋存在密切联系。中国是陆海兼备的国家,生存、安全和发展皆与海洋息息相关。在新一轮的发展中,东部沿海地区将更多地依赖海洋,在新的高度和深度勘探、开发、利用海洋,并通过海洋与世界各国建立更加畅通和紧密的联系。 目前,全球海洋治理已成为国际热点议题,海洋已成为各国展示综合国力和增强国际影响力的新舞台。在海洋已成为国际和周边地区战略竞争与合作新的重要领域的历史阶段,中国实施海洋强国战略符合时代潮流。建设海洋强国是保障和满足我国国家安全与发展、维护海洋权益和拓展国家战略利益现实需求的重大战略举措。 深入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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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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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严格网上报名、资格审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经研究,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2018年公开招聘拟录用一名同志: 赵 畅 女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管理专业现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月13日至2月26日监督举报电话:010-68047756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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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
04
2017年12月,雪龙船进入南极执行第34次南极科考任务。借此机遇,本文梳理了南极治理的相关动态,并提出些许建议,力争更好地为加强中国参与南极治理目标服务。 中国于1983年6月正式加入 《南极条约》,随着1984年首次南极科考活动的胜利举行和1985年首个南极科考站的建成,1985年10月正式为南极条约协商成员国;1994年5月24日核准了 《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以及前4个附件,随后又核准了附件5;2006年10月加入了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至今,中国已经设立了4个科考站,并成功开展了33次科考,包括10次内陆冰盖综合考察、2次东南极内陆冰盖大范围航空地球物理调查以及7次环南大洋综合海洋调查,活动内容已从科考扩展至探险、旅游、生物基因勘探、渔业捕捞等。2016年12月20日,我国自主建造的第一艘极地科考破冰船在江南造船厂完成了第一块钢材点火切割,拉开了新船工程开工建造的序幕;2017年1月8日,中国首架极地固定翼飞机“雪鹰601”号成功降落在位于南极冰盖最高区域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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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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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战略所向国际海底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提交了《关于“区域”内矿产资源开采规章草案相关问题的评论意见》,对管理局秘书处就《“区域”内矿产资源开采规章草案》(ISBA/23/LTC/CRP.3*)提出的一般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以及其他问题,进行了评论。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区域”内的勘探和开发活动应按照《公约》有关规定和管理局制定的规则、规章和程序进行。目前,管理局已经就“区域”内的三种矿产资源,即多金属结核、多金属硫化物和富钴铁锰结壳,制定了三个《勘探规章》,有关开发规章的制定工作正在进行。管理局在2017年第23届会议上通过决议,将开发规章制定作为未来3年的优先事项,计划2020年前完成开发规章制定的所有程序。 “区域”开发法律制度是整个“区域”制度的核心,也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能否真正实施和落实的关键,应予以高度重视。战略所长期从事“区域”法律、环境和政策研究,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及其配套制度的研拟工作,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