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9
【文汇网讯】(记者 葛冲 北京报道)全国政协委员、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张海文建议,要切实加强对从事国际法运用有关的相关部门人员的国际法专业培训,使之能更好地运用国际法维护我国利益,避免因误读误解国际法、因误判「没有国际法依据」而自缚手脚、不敢作为,以免可能错失维护国家利益的重大机遇。
张海文表示,人们一般认知是:「没有国际法依据」就意味着政府在国际交往不能做某事或不能采取某个行动维护国家权益。但岂不知这个认知是错误的。因为「没有国际法依据」并不直接等于「非法」「无效」或「不可为」;只有在被确定、被证明是「违反国际法」某个具体原则或规则的时候,才可能是「非法」「无效」或「不可为」的。换言之,对国际法的正确适用是「法无明文禁止皆可为」,只要不能被证明将违反某个具体的国际法原则或规则,那么就都是可以做的,而不必先去证明拥有什么国际法依据。
张海文举例说,纵观国际海洋法发展史,可以发现,每一个海洋法原则或规则的诞生,都来自于国家的具体实践。也就是说,当第一个国家开始实践的时候,其行为必然是「没有国际法依据」的。她称,如今国人耳熟能详的「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海洋法制度,无一例外地都是通过某个国家的创新实践(其中最早主张专属经济区的是拉美国家、最早提出大陆架主张的是美国),而后得到其他国家的沿用和认可,最终写入国际条约成为了国际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张海文指出,相比西发达国家,我们在国际法的理解和运用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对国际法许多制度或规则的起源、实质内涵、该制度或规则的实际应用及发展等国际实践情况缺乏全面了解和正确的理解。这位权威专家还建议,要在全民普法中加强国际法重要理念的普及,更正国人对国际法的一些误解误读,尤其是不能简单的用国内法思维去解释和适用国际法;要有选择地聘用一些西方知名国际法学者作为相关部门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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