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3
13
2023年2月20日至3月4日,BBNJ协定第五次政府间大会续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联合国会员国、涉海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代表参会。我所张海文所长、郑苗壮研究员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会。经过两周的非正式会议、工作小组会议和主席磋商,3月4日,BBNJ协定英文文本谈判基本完成。本协定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第三个执行协定,主要就“一揽子”解决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包括海洋保护区在内划区管理工具、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等议题,创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新制度。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会间指出,协定谈判的完成对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海洋目标十分重要,有助于化解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环境污染三重地球危机。会后将对协定文本进行技术性编辑,并译成联合国六种官方语言,待下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后开放签署。图 自然资源部派出的中国代表团成员
-
2023-02
28
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统一笔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00。二、笔试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主楼二层2号会议室,海洋战略所考场三、笔试确认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3月1日9:00—3月5日18:00登录“自然资源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确认参考。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视同于自愿放弃本次笔试。四、打印准考证考生请于3月15日9:00—3月18日9:00登录“自然资源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场安排参加笔试。五、注意事项1.参加笔试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相关要求。拒不执行要求的,按相关规定,取消笔试资格。2.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就相关事宜进行联系。3.请考生密切关注“自然资源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以及海洋战略所门户网站,以便于及时掌握有关信息。 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2023年2月27日
-
2023-02
22
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报名时间延长至2023年3月20日24时。 原公告中其他信息不变,已报名人员无需再次报名。 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 2023年2月20日
-
2023-02
20
以下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现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李 勤 张 月 谷嘉菲 柏梦桐 韩金津
-
2023-02
02
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延长至2023年2月17日24时。 原公告中其他信息不变,已报名人员无需再次报名。 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 2023年2月1日
-
2023-01
29
2022年12月7日至19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二阶段会议在加拿大蒙特利尔成功举办。自然资源部海洋预警监测司刘春景处长、海洋减灾中心国际交流与合作首席专家郭寅峰高级工程师、海洋三所黄浩研究员以及我所副研究员罗刚博士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赴蒙特利尔现场参会。COP15主题为“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中国担任主席国。会议包含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会议2021年在中国昆明成功举行;第二阶段会议于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经过两周的密集磋商与紧张谈判,大会通过了60余项决议,在“3030”目标等诸多关键议题上达成了一致,特别是达成了历史性的成果文件——“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简称“框架”)。会议期间,中国作为COP15主席国积极发挥政治领导力,克服种种困难挑战,推动各方弥合分歧。自然资源部参会代表按照职责分工,在团长单位指导下重点参与“框架”中涉海议题的磋商,全面阐述我国的立场和观点,对案文草案提出兼具雄心与务实平衡的修改建议,助力“框架”的最后
-
2023-01
13
1月9日,海洋二所所长方银霞同志、党委书记于建同志、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家彪同志、副所长陈建芳同志以及科技处、业务部门相关同志赴我所开展调研交流活动。所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同志、科研骨干参加相关活动。双方主要围绕如何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工作实效、如何推动海洋权益与法律、海洋经济与科技等领域的合作进行了研讨交流。与会同志就党建工作、当前研究领域、今后合作项目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为后期更好地履行部“两统一”核心职责,服务我国海洋强国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
2023-01
12
智治 法治 善治——2022年自然资源工作系列述评之治理能力篇
-
2023-01
12
工作定位、总体思路、今年重点……速看!2023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要点
-
2023-01
12
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简称“海洋战略所”)是自然资源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开展我国海洋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的研究。根据工作需要,近期将开展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一)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