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浙江、江苏、上海、广东被列为此次调查试点地区
本报讯 记者崔鲸涛报道 12月17日,国家海洋局在京召开全国海洋经济试点调查启动会,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王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司、国家统计局设计管理司、国土资源部调控和监测司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来自山东、浙江、江苏、上海、广东等试点地区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统计部门有关领导,国家海洋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部门的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启动会。
王宏副局长说,近年来我国海洋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高,逐渐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为摸清我国海洋经济 “家底”,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根据2008年国务院在 《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批复文件中的要求,给国家海洋经济监测与评估系统的业务化运行提供基线信息,拟开展全国海洋经济调查 (普查)。同时,为配合推进国务院批准的在山东、浙江、广东开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的工作,在充分考虑各沿海地区海洋经济管理现状、海洋经济发展条件以及海洋统计和海洋经济核算能力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国家海洋局决定在山东、浙江、江苏、上海、广东等典型地区开展全国海洋经济试点调查。
王宏副局长强调,海洋经济试点调查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希望参与海洋经济试点调查的工作人员能够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海洋经济试点调查工作,向国家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上,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和规划司司长王殿昌介绍了全国海洋经济试点调查工作方案,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副主任何广顺和海洋经济部主任王晓惠介绍了全国海洋经济试点调查技术方案和《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制度(试点)》。
据悉,此次试点调查工作将于2011年3月底结束,通过对试点调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从技术和工作两个层面进行深入分析和总分解,将最终形成海洋经济试点调查数据、海洋经济试点调查分报告和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