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10月18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以下简称《决定》)。
在《决定》的第三部分“立足国情,努力实现重点领域快速健康发展”中,有三处对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主要包括:要“积极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海水综合利用”;“加快海洋生物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面向海洋资源开发,大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
在第四部分“强化科技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中明确指出海洋领域的研究方向和重点,要“在生物、信息、空天、海洋、地球深部等基础性、前沿性技术领域超前部署,加强交叉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研发,提高基础技术研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