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法学会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候选人情况公示
按照中国法学会《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的要求,中国海洋法学会组织海洋法领域7名专家组成推荐评选委员会,对会长办公会推荐的参评人选进行评议。经评选委员会以信函方式审阅参评人选材料和投票表决,中国海洋法学会决定推荐初北平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为候选人,参加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
现对推荐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9月17日前与中国海洋法学会秘书处联系。
电话:010-68047759,6804463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中国海洋法学会
2016年9月14日
附:初北平教授个人简介
初北平教授个人简介
初北平,1972年5月生,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国际海事委员会(CMI)跨境海事破产工作组中国区代表,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海法研究方阵”理事单位召集人,中国法学会“ADR研究方阵”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海洋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负责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院长,大连海事大学海上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大连海事大学“海洋法治协同创新中心”主任,辽宁省海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海商法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家库专家,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日本早稻田大学海法研究所客座教授。英国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仲裁员,多次接受指定并签发仲裁裁决多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国家文物局、辽宁省社科基金等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多项。
代表著作和论文:
1.《船舶保险条款研究》,独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15万字,被引24次。
2. 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研究,独著,《中国海商法年刊》2004年(2009年更名为《中国海商法研究》),1.2万字,被引68次;
3. “卖契”概念应引入我国船舶登记法律,独著,《现代法学》2014年第1期,1.05万字,被引2次;
4. Do Charterparty Arbitration Clauses Bind Broker?——From a Perspective of Chinese Law,独著,Tulane Maritime Law Journal第39卷,2015,0.6万字;
5. 国际商事仲裁视阈下的中菲南海仲裁案程序解读,独著,《社会科学》2015年第11期,1.17万字,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获奖情况:
1. 2005年大连海事大学“泛洋”优秀教师奖三等奖;
2. 2012年辽宁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合著);
3. 中国律师2011年海商法国际研讨会论文优秀奖;
4. 2010年辽宁省法学会“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
5. 2009年交通企业管理协会第四届全国交通企业“优秀法律顾问”荣誉称号;
6. 2003年中国海商法协会“中外运”杯海商法论文奖优秀奖;
7. 2003年中国律协海商专业委员会优秀论文奖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