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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财政部确定第二批七个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

日前,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共同批复“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确定秦皇岛、上海(浦东新区)、宁波、威海、深圳、北海、海口等7个城市为第二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建设海洋强国”“拓展蓝色经济空间”等战略部署,今年5月,财政部、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十三五”期间第二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的通知》,要求各省级海洋与渔业厅(局)、财政厅(局)择优推荐1个申报城市作为备选示范城市,并报两部门评审确定。确定后的城市,将获得中央财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继续推动海洋生物、海洋高端装备、海水淡化等重点产业创新和集聚发展。

    “十三五”期间,示范城市要以推进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生物产业的产业链协同创新与产业孵化集聚创新为重点,通过统筹协调推进,集成要素资源,创建创新政策环境,搭建创新平台,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向优先发展领域和技术集中,统筹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同时,要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股权投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产业创新,加强与金融资本的结合,引导更多资金投向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二批7个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中,秦皇岛将探索政策链、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和服务链“六链协同”发展模式;上海浦东新区将积极构建“政产学研用金”海洋产业发展综合体以及海陆联动发展模式;宁波将探索先进制造引领、科技引智支撑、社会资本拉动、区域辐射带动的发展模式;威海将探索形成高效融合发展、政策集成优化、产学研合作创新、协同集聚发展的模式;深圳将探索市场主体、开放融合和国际化的金融创新、转移转化、集聚发展、政策协调、服务高效模式;北海将探索海洋产业创新集聚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良好并重的模式;海口将探索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军民融合、绿色发展的模式。

    去年,天津滨海新区、南通、舟山、福州、厦门、青岛、烟台、湛江等8个城市成为首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至此,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数量增加到15个。

消息来源:中国海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