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办公室主任 金建才
位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 (简称国际海域)面积约2.5亿平方公里,占地球表面积的49%,是地球上最大的政治地理单元和巨大的可开发利用资源宝库。公海自由和国际海底区域人类共同继承原则是世界各国开展国际海域资源研究开发活动的基本准则。随着海洋在国际政治、经济、军事格局中的战略地位的不断提升,国际海域的事务也正在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各国在国际海域日趋激烈的竞争已成为体现国家意志、分享海洋利益、建立世界海洋秩序的涉及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的综合性竞争。
我国系统开展国际海域工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简称中国大洋协会)的成立。中国大洋协会的宗旨是:通过国际海底资源研究开发活动,开辟我国新的资源来源,促进我国深海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与发展,维护我国开发国际海底资源的权益,并为人类开发利用国际海底资源作出贡献。1991年3月5日,经联合国批准,中国大洋协会在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筹备委员会登记注册为国际海底开发先驱者。1999年3月5日,中国大洋协会为我国在太平洋区域获得7.5万平方公里具有专属勘探权和优先商业开采权的金属结核矿区,拓展了我国战略资源储备的总量。
面临的困难与形势
随着我国国际海域调查工作逐步由太平洋拓展到三大洋,未来我国国际海域工作既面临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又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
“十一五”期间,可执行远洋科学调查的船舶仅剩 “大洋一号”。为此, “大洋一号”船作业时间被迫保持在年均300天左右。我国国际海域调查工作即将面临无专业船舶可用的严峻局面。与此同时, “蛟龙”号载人潜水器即将于 “十二五”期间完成海试,载人潜水器专业支持母船的需求已非常迫切。此外,深海自主潜水器、深海遥控潜水器等大型装备也无支持母船,致使现今无法形成调查能力。我国国际海域调查船舶的数量及专业种类已不能满足国际海底新资源的勘探需求。
由于我国国际海域工作起步较晚,对国际海域调查的广度和深度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国际海底新资源调查程度仍显不足。除多金属结核、富钴结壳、多金属硫化物等资源外,对国际海域其他资源涉及不多,调查区域也远不及其他海洋强国,这必将影响我国未来在国际海底新资源规章制定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作为显示我们国家深海科技实力的重要部分,各深度级别的深海运载体系亟待完善。深海基础关键部件也未形成系列化产品,对深海运载体系建设和深海技术发展的支持力度有限。
“十一五”国际海域工作成果显著
“十一五”期间,根据国际海底管理局加快多金属硫化物和富钴结壳资源勘探规章制定进程和国际社会呼吁新资源勘探规章通过呼声较高的严峻形势,中国大洋协会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到了对多金属硫化物和富钴结壳资源的调查与评价中,进一步挖掘了“大洋一号”船的潜力,共成功组织了4个航次、24个航段、925天的海上工作。先后有38家单位、630人次参加了海上调查工作,调查区域涉及太平洋、印度洋和大西洋。海上调查集中体现了目标区多、空间跨度大、时间长、高新尖设备应用多的特点。通过5年的航次调查,我国已初步选定出7座富钴结壳富矿海山,并评估了资源储量。
我国科学家首次在印度洋中脊发现了新的海底热液活动区(“黑烟囱”),并捕获到样品。这是世界上首次在超慢速扩张洋中脊发现海底热液活动区,证实了在超慢速扩张洋中脊存在热液活动区的推断,对于世界大洋中脊海底热液活动研究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极大地推动了世界超慢速扩张洋中脊的研究。我国首次在大西洋发现了热液活动区,从而实现了我国在三大洋同时发现海底热液活动区的巨大跨越,将我国多金属硫化物资源勘查工作一举拓展到三大洋。迄今为止,我国已在三大洋发现了17处热液活动区,约占世界上已发现热液区的1/10。通过5年的航次调查,促进了我国在深海环境、生物多样性和深海生物基因资源研究领域的研究工作,提升了对国际海域的科学认知水平。
通过5年的不懈努力,我国自主研制的高技术装备在航次调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成功使用3500米无人缆控潜水器(ROV),观察到大量“黑烟囱”,并用机械手成功采得烟囱体样品,使我国成为世界上少数能使用深海遥控潜水器进行洋中脊调查的国家之一;首次在西南印度洋完成大规模海底地震台阵探测调查,开创了我国在大洋中脊开展海底地震探测的先河,填补了在超慢速扩张的西南印度洋中脊海底地震探测的空白;深海声学深拖在5000多米的海底进行探测,获取了高分辨率、高精度微型地貌和浅剖数据,为研究海底资源分布规律和微地形地貌特征等提供了基础性和关键性的资料;铠装光缆深海岩芯钻机升级后采用了甲板供电的新方式,有效克服了原钻机水下电池组笨重的局限,标志着我国大洋常用调查装备技术水平不断进步和创新。
“蛟龙”号载人潜水器作为深海高技术发展的前沿,在完成陆上研制工作后,圆满完成了1000米级和3000米级的海上试验。“蛟龙”号已成功进行了37次下潜,最大下潜深度达到3759米,并完成了坐底、巡航、插国旗、布放标志物、海水和生物取样、海底高精度测绘等多项海底作业,创造了水下和海底作业9小时零3分钟的记录,验证了“蛟龙”号载人潜水器在3000米级水深的各项性能和功能指标。“蛟龙”号3000米级海上试验的成功,使中国成为继美、法、俄、日之后世界上第5个具备3500米级载人深潜能力的国家。
5年来,中国大洋协会以我大国形象为重,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国际组织和发展中国家建立了良好的国际关系。协会多次邀请国际海底管理局秘书长和高级顾问等访华,加强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的沟通与交流,密切了协会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的关系,为2010年多金属硫化物资源勘探规章在第16届会议审议通过作出了积极贡献。我国为发展中国家人员培训的方案已列入国际海底管理局工作计划,在大洋第21航次中,我国为巴基斯坦培训了2名科学家。同时,中韩双边国际海底资源研究开发合作也按照既定合作框架顺利开展。
“十一五”期间,中国大洋协会加强了中国大洋样品馆和大洋信息系统的建设;依托国内优势单位,在大洋资源勘查技术与深海科学研究、大洋地球科学与环境、大洋生物基因等领域搭建了一批业务平台,通过业务平台为国际海域各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作为国家级的深海装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深海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的批准,国家深海基地机构编制获得国家批准。
5年来,一大批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积极投身到大洋考察、深海高技术开发、深海科学研究、国际法律和国际海域事务等工作领域,并逐渐挑起我国国际海域工作的大梁,有力地保证了我国国际海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十二五”重点工作
加大国际海域资源调查力度
进一步加大多金属硫化物、富钴结壳等资源的调查力度,开展资源和环境综合评价;加强多金属结核合同区的调查,认真履行勘探合同;积极开展深海生物及其基因资源、环境基线及自然变化与深海生态保护区的调查与研究,为国际海域各项研究工作提供调查保障。
加快国际海域调查能力建设
积极争取建造新的国际海域调查船队(包括综合调查船、载人潜水器母船和深海钻探船),缓解我国开展国际海域调查的船舶压力;逐步完善深海调查技术装备体系,重点发展深海运载装备体系;完成“蛟龙”号载人潜水器的海上试验,并逐步投入使用;建设国内外保障基地,完善服务能力,尽早提供开展国际海域综合调查的陆上支撑。
增加深海科技研究投入
优先安排代表当代深海地球科学前沿的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在海底多金属成矿作用、海洋环境和生物地球化学循环、深海生物多样性及其环境协同演化等领域形成我国的研究优势和特色。同时,进一步加强深海勘查、开采、开发等关键技术研究,为深海资源勘探开发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基础。
加强国际合作和政策法律研究
全面参与国际海底区域事务,加强国际海域政策、法律制度及对策研究,积极参与国际合作计划,倡导以我为主的国际合作,逐步树立我国在国际海域事务中的强国地位,树立我国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
(资料来源:《中国海洋报》2011年3月8日,http://epaper.oceanol.com/zghyb/20110308/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