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饶爱杰报道 12月10日,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在清华大学联合举办了清华大学法学院海洋法研究中心成立仪式并签署了合作协议。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局人事司司长李春先和清华大学校领导共同出席了该中心成立仪式并致辞。来自外交部、军队有关部门、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清华大学法学院、国家海洋局机关和局属有关单位的领导以及北京大学、社科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等院校的海洋法专家共50余人参加了成立仪式。
清华大学法学院海洋法研究中心是在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倡议和清华大学法学院积极响应下成立的。海洋法研究中心旨在促进海洋法在中国的研究,适应国家海洋法环境的需要,提升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能力,服务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的大局。其主要工作有两个方面:一是理论研究,重点包括研究海洋法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推动我国海洋法研究进入国际主流,并引导国际海洋法发展趋势。二是培养海洋法律人才,重点包括研究生培养、组织专业培训以及理论实践问题研讨等。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高之国介绍说,随着中国的和平发展,我国在海洋上有越来越广泛的利益和需求,但是国内海洋法理论研究和实践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国家发展的需要。双方共建海洋法研究中心,就是要为全国从事海洋法研究的工作者提供一个科研、教育和交流的平台,扎实推进海洋法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在培养高素质海洋法人才的同时,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决策咨询服务等工作,努力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海洋法教学和科研基地。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表示,目前国内海洋法律研究基础薄弱、人才缺乏。未来的国际竞争,无论是陆地还是海洋,最终都是要以法律斗争形式来解决。海洋法研究中心将通过清华大学与国家海洋局的良好合作,推动清华大学法学院在海洋法领域的学术发展,为捍卫我国的海洋权益,维护公平合理的海洋秩序作出贡献。
新成立的海洋法研究中心聘请高之国担任名誉主任。研究中心主任和执行主任分别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李兆杰教授和张新军教授担任。成立仪式同时举办了海洋法发展动态研讨会。
(转引自:《中国海洋报》,200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