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堃:扩大开放,加强合作,推进海洋经济转型

刘 堃


李克强总理在中希海洋合作论坛阐述了努力建设“和平合作和谐之海”的中国特色海洋观,其中,明确提出愿同海洋国家一道,积极构建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海上通道、发展海洋经济、利用海洋资源、探索海洋奥秘,为扩大国际海洋合作做出贡献。共建“合作之海”是中国特色海洋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和平之海”、“和谐之海”的有效途径,更是顺应时代潮流,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寻求和扩大各沿海国利益共同点,促进共同发展和繁荣的现实选择。


当前,海洋不仅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环境和资源宝库,也是世界各国进入全球经济体系的重要桥梁。不断发展的海洋交通,为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提供了有力支撑。世界海洋理事会(WOC)执行主席保罗•霍尔休斯(Paul Holthus)曾指出“海洋经济等于全球经济”。现阶段,中国经济已发展成为高度依赖海洋的外向型经济,对海洋资源、空间的依赖程度大幅提高。中国外贸依存度已高达60%,贸易的持续增长推动了我国海运量的提升,对外贸易运输量90%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的。从我国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看,这种高度依赖海洋的开放型经济形态将长期保持,并不断深化。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宏伟目标,而海洋强国的一个显著特征即海洋经济发达。改革开放以来,人口趋海移动和沿海经济发展引发海洋经济总量逐年攀升。2013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达到54313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5%,绝对量连续多年保持增长。但“十二五”以来,中国海洋经济增速明显趋缓,已由高速增长期过渡到增速“换挡期”,正处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关键阶段。


海洋经济具有开放性、国际性、全球化的特征。发展开放型经济根本途径是开放合作、取长补短、互通有无,才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共建“合作之海”的战略导向无疑为新形势下中国海洋经济扩大开放程度、率先实现质量效益转型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有利于中国海洋经济真正实现“内外兼修、统筹兼顾”。一方面,共建“合作之海”极大拓展了中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空间,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为海洋经济的转型升级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战略支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中国自身进一步深化改革进程,加大“对内”开放,以“陆海统筹”的思维来推进互联互通建设,充分发挥沿海地区对内陆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围绕共建“合作之海”,要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广度与深度,将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有选择、有目的、有针对性地从科技、产业、区域三个层面大力推进海洋经济转型,打造双赢、乃至多赢的海洋合作新格局。


一是加强海洋科技的国际合作。海洋经济转型离不开海洋科技的支撑引领。当前,深水、绿色、安全的海洋高技术是海洋强国竞争的制高点。结合现实来看,我国在海洋经济的绿色发展方面的科技创新能力还严重不足。为此,要在坚持自主创新基础上,积极地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用好国际国内两种科技资源。如,支持涉海企业参与循环经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循环经济技术和模式。


二是拓展海洋产业合作领域。一方面,鼓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走出国门。我国是世界上海水养殖业发达的国家,养殖面积和产量均居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工厂化循环水、智能化深水网箱等健康养殖模式已形成规模。今后,要把握国内外两个市场,加大产品和技术输出力度,进一步提高海水养殖业国际影响力。另一方面,加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合作,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如,积极引进丹麦、德国等国的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加快产业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培育和发展中国的海洋电力业。


三是积极引导沿海地区合作。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各国和地区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都有着一定的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渗透的程度大为加深。为此,要把握共建“合作之海”的机遇,发挥区位及资源优势,与国外部分沿海地区进行产业、项目、平台对接合作,特别就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消除贸易壁垒,降低贸易和投资成本,提高我国沿海区域经济的循环速度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