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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递 | 无人船舶和海洋无人设备相关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第二次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

    4月29日,由我实验室主办的无人船舶和海洋无人设备相关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第二次学术研讨会在“云端”顺利召开。我实验室海洋法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张海文研究员、黄瑶教授等来自我实验室、中山大学、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经士智库、哈尔滨工程大学等单位的40多位项目组成员和学者参会。

    此次研讨会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的总体要求,推动我国无人船舶和海洋无人设备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提升我国在无人船舶和海洋无人设备法律制度建设的国际话语权。本次会议由黄瑶教授、张海文研究员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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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合照

    在研讨会的致辞环节,黄瑶教授对项目的阶段性任务和要求做了统筹安排,并提出我实验室及项目组将充分支持各位课题组成员研究工作的开展。接着进行的是各子课题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及研讨。子课题一负责人余民才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及研究团队成员丁思涵研究生系统梳理了无人船舶法律问题研究的现状与趋势,深入分析无人船舶的法律性质和法律调整,并提出了规制无人船舶运作的若干法律规制方案。子课题二负责人刘丹副研究员(上海交通大学)对无人船的类型和应用上的新进展以及对有关无人船定义的新思考做了详细陈述,并着重分析了商用无人船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挑战。子课题三负责人田士臣研究员(经士智库)梳理了无人海上系统的概念和范畴,并系统分析了无人船系统平时军事利用的国际法问题。子课题四之一的负责人罗刚副研究员(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着重从国内层面讨论无人船舶和海洋无人设备的相关法律和管理问题,报告了无人船舶和海洋无人设备的产业发展现状、产业政策现状、国内法规制现状、问题与挑战以及重点运用领域,最后提出了完善无人船和海洋无人设备的国内立法方案和建议,为我国在相关领域的国际谈判提供决策支持;子课题四之二的负责人袁雪教授(哈尔滨工程大学)详述了海上自主水面船舶发展现状及立法进程,明确了海上自主水面船舶规则的价值。子课题五负责人郭萍教授(中山大学)就粤港澳大湾区无人船舶及无人设备发展及管理现状、立法问题、特定领域区际冲突的研究做了报告,并提出对相关法律冲突或问题应对措施、解决建议的思考。针对以上各位子课题负责人报告的主题,与会的课题组成员展开了热烈讨论、交流和思想碰撞。

    在研讨会的总结环节,张海文研究员再次强调了无人船舶和海洋无人设备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的重要性,重申我实验室的精神之“崇尚首创,力争最优”(To be the First or the Best),要求各子课题研究要着眼于国内首创,注重跟踪研究国际最新动态,及时提交各类阶段性成果,积极为我国参与海上无人船舶和智能设备领域的国际和国内相关规则制定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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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文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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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瑶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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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民才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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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丹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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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士臣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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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刚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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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雪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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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萍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