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5日,中国政府根据国际海底管理局第25届会议理事会关于法律和技术委员会主席报告的决定,就ISBA/25/C/WP.1号文件所载《“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规章草案》(《规章草案》)提交了书面意见。
在书面意见中,中国表示,开发规章是规范“区域”内活动的法律文件,对落实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至关重要。中国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高度重视开发规章制定工作,愿与各方一道,共同促进《规章草案》更加优化合理。
这是中国政府第三次就开发规章草案提交书面意见,在2017年12月20日和2018年9月28日,中国分别就ISBA/23/LTC/CPR.3号文件和ISBA/24/LTC/WP.1/Rev.1号文件所载的开发规章草案提交了书面意见。
我所有关科研人员参与了此次中国政府书面意见研拟稿的研究和编写工作。
国际海底管理局此次收到了19个理事会成员国、8个管理局其他成员国、1个观察员国、2个政府间组织、6个非政府组织、2个勘探合同承包者以及1个其他利益攸关方提交的总共39份书面意见。